〔記者鄭琪芳、范姜群閔/台北報導〕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由於災民忙於清理家園及災後重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將主動派員蒐集資料,並協助災民填表申報,作為核認明年綜所稅災害損失的參考,而且,南部8縣市8月份營業稅等各類稅捐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牌照稅退稅 明年1月前申辦


財政部賦稅署昨天則宣布,因風災受損而無法使用的汽機車,原本應於1個月內申請退還使用牌照稅,考量災民須重建家園並處理善後事宜,只要明年1月31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稽徵機關就會主動退還汽機車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牌照稅。


南區國稅局說明,災害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以往災害損失減免稅捐,都是由災民向稽徵機關填表申報,而且必須於災害發生後15日或30日內提出申請,再由稽徵機關依據災民檢附的證明文件審認或派員實地勘查。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協助災民,這次特別主動出擊蒐集資料,並協助災民填表申報,作為明年核認災民綜所稅災害損失扣除金額的參考。部分縣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也派員深入災區勘查,就民眾倒塌滅失或部分毀損的房屋及土地作成紀錄,除了可作為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參考外,也可提供國稅局核認綜所稅災害損失。


另外,南區國稅局日前宣布,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及澎湖縣等南部8縣市,個人及營利事業8月份菸酒稅、貨物稅、營業稅、各類所得扣繳及所得稅未申報核定繳稅案件,申報繳納期限一律展延一個月,不能於展延期限內繳清稅捐者,可於展延期限內檢據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另外,針對外界質疑央行未比照921震災,對88水災受災戶提供協助,央行澄清表示,由於內政部已擬訂88水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因此,不需重複辦理。


根據水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每戶購建住宅貸款最高350萬元,年限20年;修繕住宅貸款額度最高150萬元,年限15年,兩者利率目前均為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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