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42歲謝姓男子載19歲林姓應召女大台北地區跑場,在汽車旅館外等候時引起巡邏員警注意,一舉逮到2人與陳姓嫖客,令警方訝異的是,林女被逮前短短6小時已連趕5攤,每節40分鐘、要價5000元,她向員警解釋「因為我比較有氣質、所以比較貴」。


沒有前科的謝某涉嫌以每天3000元的代價,受僱於某間應召站,負責載送旗下小姐四處跑,前天深夜10點多,謝嫌載著林女,前往泰山鄉的汽車旅館,赴39歲、陳姓熟客的約會,被新莊警分局泰山分駐所警員查獲。 林女穿著火辣、踩著高跟鞋,令員警訝異的是,在她被查獲之前,謝嫌已載著她跑了5場。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謝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而林女與陳男分別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汽車旅館,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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