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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億經費出現6.2億差距


〔記者謝銀仲/嘉義報導〕嘉義林管處辦理阿里山林業村開發案,嘉市魚市場、果菜市場用地有償撥用,與市府出現6.2億元差距,兩造迄未達成共識,致使該攸關嘉市2011年世界管樂節成敗關鍵開發案,恐受衝擊。嘉市府則表示,這筆預算已編列,但因雙方認知問題,撥用方式尚協商中。


阿里山日據時期與太平山、八仙山並列台灣3大林場,嘉市是阿里山木材產業集散地,遺留營林機關眾多,經建會協助嘉市發展產業觀光,96年核定總面積50餘公頃包括檜意森活村、阿里山林業村、北門車站BOT、公三主題公園BOT等4項子計劃的都市更新案。


該都計更新案攸關市府承辦2011年世界管樂節場地,經建會去年納入行政院振興經濟方案,框列第一期工程含土地取得、地上物處理、工程興建及嘉市府2億餘元自籌款合計27.4億餘元,從98年度分4年執行。


其中,檜意森活村、阿里山林業村、北門車站BOT等3項由林務局執行;公3主題公園BOT是由市府負責,涵蓋果菜市場、魚市場範圍的阿里山林業村,涉及嘉市舉辦2011年世界管樂節場地。


林管處在世界管樂節期程壓力,計劃今年完成果菜市場及魚市場用地撥用,依政府頒定公有地有償撥用基準公式計算,認定有償撥用3.8億元,7月底取得行政院同意,但市府要求10億元,兩造協商陷入瓶頸。


政務委員蔡勳雄8月中旬出面協調,蔡勳雄認為,林務局依法行政,3.8億元有償撥用沒問題;6.2億元倘擬修正補助市府辦理「公3主題公園」闢建土地徵收款,恐有違預算法,且與「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0條補助原則不符,建議市府先同意3.8億元有償撥用,6.2億元再擬定具體可行方案研商。


市府:已提3案交政院裁決


市府財政處長林瑞彥說,10億元有償撥用金額,係市府公務處依兩造協商決議設算,也是中央與地方默契,事後林務局不認帳,僅要核撥3.8億元,因損及全體市民權益甚鉅,市府才據理力爭,市長黃敏惠及相關局處多次到經建會、行政院協調,目前市府已依協商結果,再提三解決方案,送行政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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