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民宿認定 放寬有限.業者觀望

 客家電視台 – 201258 下午8:02

【陳文霖 高雄】

為了推展民宿觀光,高雄市政府通過「特色民宿認定原則」,雖然立意良善,不過由於客房樓地板面積,放寬的幅度不大,加上業者仍有疑慮,因此大多還在觀望。根據交通部觀光局制定的民宿管理辦法,客房數5間的民宿,最大客房總樓地板面積為150平方米,客房數15間者,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等於是客房數增加了10間,樓地板面積卻僅增加50平方米,民宿業者認為這樣的限制,根本就無法達到15間「特色民宿」的規模。

高雄市民宿發展協會總幹事 陳啟中:「變成了15間,用200平方米去做,每一間的房間是非常小的,其實不符合居住的要件。」

高雄市民宿發展協會理事長 吳文豪:「5間的時候150平方米,15間應該要有,300平方米的面積會比較好規畫。」由於高雄市政府通過的「特色民宿認定原則」,是根據交通部觀光局制定的民宿管理辦法而來,因此高雄觀光局表示,除非中央修法,否則200平方米的限制,仍無法突破。

高雄市觀光局觀光產業科長 孫春良:「他如果要做,15間的特色民宿部分,還是依據這個民宿管理辦法,還是限縮在200平方公尺,這樣的面積。」

交通部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課長 吳勉勤:「反過來講我們還是要考慮到,旅館跟民宿要有所區隔,而且站在公平性、合理性的考量,還有公共安全,最主要是公共安全,房間數經營規模不夠的話,可以申請旅館,用旅館來申請,但那還有一個現實問題,你要申請旅館,可能要考慮到,設置旅館的相關規定,包括土地建管的問題。」此外部分民宿業者也擔心,如果轉型為「特色民宿」的申請沒有通過,是不是原有的民宿,也會因此喪失營業執照,高雄市觀光局表示,「特色民宿」的申請被駁回,業者仍然可以經營原有民宿,權益不會受到影響。高雄市民宿協會理事長吳文豪:「會因為這次的申請以後,產生負面的效果,這一點他們也有顧慮,所以變成要申請的人有所顧慮。」高雄市觀光局觀光產業科長 孫春良:「原來已經有在經營民宿,5間以下的,這部分我們是不會去做,撤銷民宿執照的動作。」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民宿雖有樓地板面積的限制,但土地分區與消防法規,較旅館寬鬆,若地方政府及民宿業者,為推動特色民宿,希望放寬面積與房間數,須再會同內政部協商,如何與旅館業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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