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97年編列歲出預算298.42億元,實際決算執行數182.52億元,執行率僅61.16%;審計部宜蘭審計室提出糾正,批評擴張歲出預算規模,藉以降低公共債務比例;另,97年債務增加25億元,縣庫資金不足214億元,財政持續惡化。對此,縣府表示,這是全國性問題,只能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解決。


宜蘭審計室調查,宜蘭縣97年長、短債(長債指1年以上、短債指未滿1年債務)199.08億元,較96年174.05億元增加25.03億元,再加上縣府從環境保護基金等調度15.84億元,縣庫資金不足214.92億元。


審計室指出,縣庫不足資金除依公共債務法舉借,縣府竟從基金調度,短期調度的借入款變相成長期借款,違反預算法「賒借收入不得充當經常支出之用」;更讓人憂心的是,縣庫資金不足214億餘元,而縣府每年自有財源收入僅65億元,就算都不花錢,也需3年以上才能彌平。


審議室表示,縣府非但沒有能力彌平債務,97年還增加負債25億,縣府應積極檢討謀求改善,針對歲出歲入短絀原因,擘劃穩健地方財政體系,改善縣財政結構。


縣府財政處指出,縣府財政是從88年開始起連年產生歲入歲出短絀,並不是現在才造成,宜蘭縣每年財政缺口達20到30億元,債務就是這樣累積的;這不只是宜蘭,也是全國多數縣市共同問題,中央應研議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宜縣預估應多獲分配34億元經費,財政惡化問題才能解決。


財政處指出,基金也是縣府財源,縣府從基金專戶調度,年底前都會歸還,中央政府也這樣作,沒有違反預算法問題,審計室可能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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