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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原住(居)民公聽會墾丁場次,已預定於八月四於恆春鎮召開內政部為辦理墾丁場次之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原住居民公聽會,已預定九十八年八月四日下午二時假恆春鎮公所大禮堂舉行,歡迎地方民眾洽墾管處自由報名參加。


國家公園法自六十一年公布施行後,條文內容迄今並未進行修正。為因應世界潮流、時空環境變遷、尊重原住民族文化、生活與傳統文化祭儀及落實民眾參與機制,並符合行政程序法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相關規定,現行規定有進行全面檢討修正之必要,以有效促進國家公園之經營管理及達到生態保育之宗旨。為廣泛徵求各界居民意見,使法案更臻嚴謹,內政部已決定將於各國家公園區陸續召開公聽會,以尋求共識,並作為修法參考。


內政部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原住居民公聽會墾丁國家公園場次,則預定於八月四日下午二時假屏東縣恆春鎮公所大禮堂舉行,本次公聽會除已邀請地方機關首長、屏東縣立法委員、民意代表、國家公園內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里事長參加外,亦歡迎民眾踴躍報名參加並提供建言。以優先登記者優先發言方式,發言則以國家公園法修正有關議題為限,電洽八八六一三二一轉二七八或二一二~二一九洽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報名。有關修法草案資料,歡迎至恆春、滿州、車城鄉公所或墾管處服務台索取,或即日起於墾管處網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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